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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根据《西安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市局决定从2007年6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实行各级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饮用水源安全、工业园区、重污染行业等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排放总量上升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集中整治威协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重点关注农村“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遏制城市落后、淘汰的生产能力向农村转移;要注重对农村畜牧业、养殖业发展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污水、粪便乱倒乱排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坚决纠正工业园区擅自降低环境保护和工商登记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现场执法检查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对未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经营的企业,一律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逾期未办理者,责令停产整治;对违法排污的企业,配合环保等有关部门,一律责令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或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高限处罚或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一是全面清查涉铅开采、冶炼、加工和回收企业的违法排污问题。对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予核准登记;对擅自开工,无照经营者,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生产的企业,配合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二是严查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的违法问题。2007年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的时限,关闭规模以下造纸企业8家。配合有关部门拆除化学制浆造纸企业6家。不再新登记注册造纸企业,同时严格监管现有生产企业,特别是对去年已关闭的22户造纸企业要“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三是开展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105家电镀企业,采取政策引导,促其变更或注销,拒不变更或注销者,依法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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