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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传销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传销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7年7月12日)


  现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击传销集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西安市工商局

西安市公安局

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公安局
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击传销集中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击传销集中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形势和实际情况,现就我市集中行动方案制订如下:
  一、集中行动的重点
  (一)重点查处跨地域、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组织;严厉查办传销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严厉惩处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严厉打击阻碍、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活动的行为。
  (二)以传销活动相对多发的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及城六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统一行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和传销人员的教育遣返工作。周至、户县、蓝田、高陵也要加强打击力度,保持高压,严防传销团伙从重点地域流入蔓延。传销人员流出相对集中的地区要严防传销活动渗入发展,防止人员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三)加强宣传,剖析传销的特点和表现,揭露传销的手段和社会危害性。要明确强调宣传:组织传销违法,参与传销也违法,为传销提供场所、住宿、仓储等便利条件同样违法。要以典型案例和事实警示社会,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和农民防范抵制传销的认识和能力。
  二、集中行动的步骤安排
  (一)部署排查。从今天起,各区、县工商、公安局按照全国会议精神和本方案,同时行动,迅速制定必要的行动计划,调查摸底,深入排查本地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等基础情况,排查案件线索,确定打击重点目标。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联合执法力量,为集中行动做好准备。
  (二)集中行动。7月16日至8月15日,展开大规模集中打击行动,从重、从快惩处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解救、教育、遣返受骗参与传销人员。同时,大力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抵制传销的广泛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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