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加快实施城市西北环水系连通、阅海西侧防洪排水沟道整治、西南部防洪排水等工程,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加强湿地保护,完善城市水环境生态圈。
市水务局、园林局组织实施。
60、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完善“重心下移”管理机制,推行环卫保洁、垃圾处理市场化,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实施占道摊区规范和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
市城管局组织实施。
61、推进旧小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城市供暧遗留问题,扩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政府配合。
62、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开通银川至宁东、灵武城际公交,加快公交向镇村延伸,提高运营服务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63、加强现代交通管理科技、设施装备的应用,优化市区交通组织管理,有效解决上下班高峰期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问题。
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六、全民创业方面(3项)
64、安排创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完善和落实全民创业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鼓励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业的若干意见》,支持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创办或领办企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参与创业,引导农民围绕市场和产业基地自主创业,积极培育青年、妇女等各类创业主体。建立创业型城市评价和创业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强化部门推动创业职能,完善工作联动机制。
市创业办牵头实施,财政局、科技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5、抓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新建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10个,建设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力度,提高信贷额度,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一站式绿色通道”。创新培训方式,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项目评审、经营管理、市场分析等全方位服务,全年培养小老板1000名,培育小企业1000家,开发创业项目1000个,创造就业岗位1万个。
市创业办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6、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月”活动,办好创意创业展和创业项目推介会。积极培养、树立创业典型,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打造“创业银川”品牌。
市创业办组织实施。
七、改革开放方面(11项)
67、夯实政府信用融资平台,扩大开发性金融合作规模,充分发挥城投公司和铸龙公司作用,积极推进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综合使用效益。
市金融办、财政局、国资委组织实施。
68、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资本金,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引导企业扩大投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市工信局牵头,金融办、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9、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组织10个,推进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农村。
市金融办牵头,农牧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70、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和社会投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