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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各县工商局: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八月十七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市局、分县局、工商所三级执法平台优势,加大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集中整治的时间。西安是我国重点旅游城市,是奥运会火炬传递途径的重要城市,也是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的重点地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市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自2007年8月开始,至2008年底结束,分别于2007年8月和2008年1月、4月、7月(即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200天、100天纪念日和奥运火炬在我市传递时间),在全市的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进行4次集中整治,全面检查奥林匹克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等行为。
  (二)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和环节。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是:城六区,高薪、经开、曲江3个开发区,临潼区等区域的风景名胜旅游区旅游纪念品市场,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店铺,城乡结合部、城镇小商品集散地,高等院校周边地区的小商品批发交易市场以及涉外宾馆饭店的商品部等。重点环节是:奥运特许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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