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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2007年)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西安市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西安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加强旅游市场管理,依法规范经营者行为,切实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为即将到来的十一旅游黄金周创造良好的旅游、购物消费环境,让广大市民和游客放心满意。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最近,省委召开专题会议对西安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营造安全、健康、有序、舒适的旅游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对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促进社会稳定和我市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分县局要深刻理解省委赵乐际书记支持西安加快发展的讲话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制定整顿方案和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和督导检查,市局成立了由赵长春局长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处。同时,还成立7个“十一旅游黄金周”市场整顿督导检查组,节前和节中分别对各分县局旅游市场整顿和节日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二、整顿的重点
  全市各旅游景区周边的市场、各类经营户;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宾馆饭店及周边地区和市内繁华地区各类市场、商场、服务业和餐饮行业。
  三、整顿时间及安排
  第一阶段(9月10日-9月17日):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第二阶段(9月19日-10月18日):集中整顿,重点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10月19日-10月31日):检查验收,迎接市旅游市场综合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四、整顿的内容
  一、加强对旅游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凡前置审批手续过期的,要立即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否则坚决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二、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六小”行业整治工作,对旅游景区附近的市场和各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所有市场必须实行定点归位,统一管理,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各旅游景区附近的非法市场、摊群点,打击强买强卖、尾追兜售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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