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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2007年)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和有效查处利用各种形式经销“假、私、非”卷烟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卷烟市场繁荣有序,结合我市卷烟市场实际,现就在全市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局决定联合成立“卷烟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工商局李有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烟草专卖局周亚清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长刘海军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烟草局专卖处处长张军担任,办公室成员:刘西关、张军社、王志毅。各工商分、县局,各烟草分局、各区(县)烟草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这次专项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各集中购物场所、名烟名酒、烟酒茶店、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聚集场所及沿街经营门店和流动烟摊。
  三、检查的时间
  自9月20日至12月31日。
  四、检查的内容
  (一)无证照或超范围卷烟经营户。
  (二)经销假冒商标卷烟、走私卷烟和利用非法渠道流入我市的外阜卷烟。
  (三)利用各种非法渠道长途贩运的外阜卷烟。
  (四)非法隐蔽倒卖批发卷烟“黑窝点”。
  (五)各类违法违规烟草广告。
  五、要求
  (一)各级工商、烟草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切实抓紧抓好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落实。
  (二)工商部门要严格检查烟草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对《烟草专卖许可证》过期失效或超范围经营以及烟草部门已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并劝其限期办理有关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烟草部门要严格把好卷烟经营者的资格审查,进一步完善卷烟零售户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并取消其卷烟经营资格,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后,要及时告知当地工商部门对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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