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2007年)
当前,一些地方非法生产、销售及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活动有所抬头,干扰了国家正常的广播电视接收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陕西省工商局通知精神,市局决定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分县局要将专项执法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分管领导,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整合执法力量。要按职能分工、属地管理原则,责任到人,层层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一是对生产各类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企业进行清理检查。主要检查其有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特别是生产的产品是否按规定销售给具有合法安装和使用的单位。二是对辖区内家用电器经销企业及电子、家电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经销各类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广告监管力度。重点对在互联网及住宅小区发布、张贴推销各类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广告行为进行监控、查处。特别是推销卫星信号干扰器的广告,要严厉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