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今冬明春消防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一月八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今冬明春消防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1.19”全国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西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办字[2007]4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7]288号)以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07]173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工商系统今冬明春消防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事故工作责任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现将全市工商系统今冬明春消防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市局机关各处室及挂靠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冬明春消防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长兼任,各分、县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责任。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各机关办公场所、住宅楼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二)宾馆、商场、歌舞娱乐、网吧、酒吧、等公众娱乐聚集场所;液化气站、加气站、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以及餐饮、食品店等“六小”行业和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社区服务、居民区院落的经营门店等地域和作为重点,认真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市局及各分县局“消防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协调指导,并及时收集情况,反馈信息。
(二)市局及各分、县局办公室负责对其办公场所和住宅楼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认真普查,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建立健全办公场所和住宅楼消防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