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年)


  为了汲取乌鲁木齐“1·2”德汇国际广场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孙清云书记的批示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各业务部门职能分工,做到责任到所、到人,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分析本单位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提出各项安全防事故工作要求,确保本单位各项安全防事故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执法到位。
  二、切实履行工商职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注册登记前置审批条件,严把经营主体资格登记关,对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对已注册登记涉及前置审批手续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六小” 以及公共文化娱乐行业的登记档案资料详细进行一次认真复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前置审批手续过期的单位,要立即关门停业,并以书面形式立即责令其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者,一律暂扣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是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监管职能,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以各工商所为单位,对各自辖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非煤矿山企业、“六小”以及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一次逐门逐户拉网式主体资格大检查,不留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前置审批手续不齐或过期的一律强制停业,并限期补办手续或变更其经营范围,防止因检查不到位,出现前置审批手续不齐或过期还在继续经营的现象发生。对超范围经营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非煤矿山企业、“六小”以及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依法关门停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
  三是在各区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督促、协调、指导配合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放事故工作措施和责任制度,提高安全防火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法人负责制。建立检查登记责任制度,谁检查,谁负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配合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督促、协调、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及时进行限期整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公场所、公用车辆、家属住宅楼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建立健全各项值班制度。各级工商管理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各项值班制度,分县局要有领导带班,局机关、工商所要有正式干部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同时要保证值班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不安全因素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局,对隐瞒情况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