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医药超市医药连锁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08年)
今年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反映西安有的医药超市出售不属医药范畴的商品问题。为此,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对医药超市、医药连锁店的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对全市所有医药超市、医药连锁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主要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查处超出核准登记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查处许可证过期违法从事经营活动行为。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到2008年4月1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分县局要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集中人力和时间,认真抓好落实。
(二)以分县局为单位,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医药超市、医药连锁店及其他医药经营单位逐街逐户进行拉网式的实地检查并进行造册登记。通过普查,对辖区医药品经营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在专项整治中,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和许可证过期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其限期变更登记和补办前置许可手续,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