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传销活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活动有抬头趋势。
二是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现象日趋严重。
三是一些公司、企业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传销经济邪教特征凸显。
五是传销人员和作案方式趋向职业化,部分传销组织向黑社会性质演变。
六是传销人员与执法部门的对抗加剧,暴力抗法、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各分、县局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要以取缔聚集窝点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以“拉人头”为主的传销和“团队”计酬传销,坚决查禁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严肃查处国内企业以及境外传销企业入境从事传销违法活动。严密关注外地传销骨干分子在我市偏僻的居民区租住民房,以介绍工作为名,诈骗亲朋参加等违法形式。
(三)加强直销监管工作
在直销监管工作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直销行为,鼓励企业依法健康发展,鼓励他们在自律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苗头,要根据情况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积极摸索总结市场监管机制、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辖区监管到位。各分、县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识,努力在加强监管执法中做到“四个统一”:一是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努力做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三是努力做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四是努力做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并深刻认识传销的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情绪,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严防重打。要加强“打传办”的职能,并在“打传办”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安排部署,确定打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集中组织查处,保证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分、县局要明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网络监控以及接报、转办、处理、反馈、沟通等规章制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大要案件,进一步摧毁传销网络,严防传销进入学校。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严惩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对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单位和骨干分子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