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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残奥会火炬西安段传递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残奥会火炬西安段传递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年)


  北京残奥会火炬传递将于8月29日在西安传递。根据市组委会《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火炬传递西安段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关于保护北京2008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标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的通知》,认真履行法律和政府赋予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职责,确保北京残奥会火炬西安段顺利传递,切实做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2008年北京残奥会火炬传递是继奥运会火炬传递之后又一次盛会,西安荣幸成为全国10个残奥会火炬传递城市之一、两次火炬传递的城市,意义特别重大。做好北京残奥会火炬西安段传递期间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厌倦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北京残奥会火炬接力西安段传递组委会明确我局的主要职责任务是,“管理和打击与奥运相关的侵权和假冒奥运特许商品行为。”为此,市局研究确定,从即日起至9月10日,再次在全市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残奥会火炬接力西安段顺利传递。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赵长春局长任组长,李有副局长任副组长,商标处、广告处、市场处、消保处、监管处、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标处,负责组织联络协调、信息汇总交流等。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能
  落实市组委会明确的职责任务,确定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重点区域
  8月29日上午北京残奥会火炬接力西安段传递路线为:东门城楼-东城墙南段-南城墙东段-和平门-文昌门-南门瓮城,全长约3.1公里,全程火炬手传递,无转场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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