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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传销“雷霆”行动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传销“雷霆”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8年)


  近日,我市的传销违法活动在部分区、县呈高发态势,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财产安全,威胁了我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和公安部、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传“雷霆” 行动。现将有关行动安排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08年8月11日-9月10日
  二、重点地区
  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实施对未央、雁塔、长安、灞桥、临潼、高陵、蓝田及城乡结合部等传销相对多发地区进行重点整治。
  三、工作重点
  当前,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正在全面展开,2008北京奥运会正在举行,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工商部门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紧密结合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好这次打传“雷霆”行动,迅速查处一批案件,迅速清除一批传销窝点,最大限度排除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四、几点要求
  (一)排查情况,掌握底数。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各单位要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辖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从中排查案件线索,确定打击和防范的目标。
  (二)在执法行动中,要从维护大局稳定出发,掌握方法策略,把握分寸尺度。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与公安、商务、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使“雷霆”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防范、有效控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防范监控力度,对多发地区要进行反复清查,坚持露头就打,有效控制,严防反弹。
  (四)集中宣传,注重实效。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资源,加强对法规和案例的广泛宣传,充分揭露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
  各分、县局要及时掌握“雷霆”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收集有关信息资料,行动结束后,于9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局打传办公室(公平交易分局)。电话:883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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