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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关于开展加强防范和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关于开展加强防范和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
(2008年)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的部署及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加强防范和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决定,从8月至9月,组织工商、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防范和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当前,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是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为抗震救灾和北京奥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工商、公安机关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全市工商、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防范和打击传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紧密结合奥运安保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着眼主动防范,精心组织开展好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各工商、公安机关要迅速动员部署,迅速查处一批案件,迅速清除一批传销窝点,最大限度排除各种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排查情况,掌握底数。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全市各区、县工商局、公安局要迅速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从中排查出案件线索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奥运会举办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确定重点打击和防范的目标,为下一步防范、控制和查处工作打好基础。
  (二)突出重点,确保稳定。在联合执法行动中,要从维护奥运期间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掌握方法策略,把握分寸尺度。对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从事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对一般传销参与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避免因查处案件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要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一级抓一级的快速反应机制、责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问题,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案件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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