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2008年国庆期间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8年)
2008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国庆期间节日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节日市场监管工作
国庆节日期间群众消费集中,市场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把做好节日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各分县局要结合节日市场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节日市场特点,以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猪肉禽类市场、文化市场、重要消费品市场监管和打击商业欺诈、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扎实做好节日市场监管工作。
(一)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一是积极开展食用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各分县局要针对食用油市场存在的经营酸败变质散装食用油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食用油市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整顿,严格食用油市场准入,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索票索证和购销台账制度,强化食用油的质量监管,尤其加大对学校、酒店、大排挡、餐饮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合格食用油和有毒有害食用油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各分县局要结合食用油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食用油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食用油市场规范有序。二是积极开展国庆节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粮、油、肉、奶及奶制品、蔬菜、饮料、禽蛋及其制品、罐头、水产品、酒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食品作为市场监管重要内容,突出对旅游景区、城市社区、大型商业企业、超市、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和乡镇食品加工企业、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食品集散地、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从事上述食品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场所和区域的监管,确保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