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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局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局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环发[2008]2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强烈地震,四川及周边省市受到影响,环境空气自动站、环境水质自动站、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供水供电设施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为了防止因地震造成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受地震影响地区环境安全,环境保护部紧急制定了《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按照上述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一是做好相关应急监测工作;二是请受地震影响地区环保部门做好灾情评估工作,及时将环境监测系统受损情况报我局;三是将本地区急需的支持要求及时上报,以便我局调配环境应急监测力量,支持受地震影响地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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