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关于举办建设工程监理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宁建(联)字[2009]2号)
各建设监理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建设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08]90号)精神,为加强监理从业人员管理,统一监理人员的从业条件,决定对已取得《监理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的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已取得宁夏建设教育协会、宁夏建设监理协会、北方交通大学等单位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监理人员(不含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取得电力、煤炭行业协会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以上人员年龄在65岁以下(不含65岁)。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风险管理、监理的组织;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协会编写的培训讲义为准。
三、培训方式
由宁夏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请各市建设局配合。分别在五个地级市办班。采取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检验培训效果,培训结束时组织案例考试。培训合格者颁发《宁夏建设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自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颁发之日起,我区监理市场只能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或《宁夏建设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在监理行业执业。
四、报名方式及提供的材料
以企业为单位统一填写《宁夏建设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见附件),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往malinnxjy@163.com。报名时需提供培训对象的学历证、职称证、监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近期1吋彩色照片3张。
五、相关费用及交费方式
凡参加培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350元/人(包括授课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制作费)。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交费采取银行汇款方式,收款单位:财政收入汇款账户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分户;账号:24000141100000220;开户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交款时请注明“监理继续教育”字样,不接受现金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