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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省监管局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的通知


  五、各级环保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省环保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将在年内对各地贯彻执行《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省监管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湖北省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加强环保和信贷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防范信贷风险。现建立湖北省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会议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落实全省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工作目标、对策和措施。

  2、协调全省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考核并通报各部门单位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工作情况。

  4、推动对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二)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1.联席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如有重要事项,可临时召开。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召集全体成员参加;一般会议,根据议题确定参加会议的成员。

  2.联席会议由省环保局召集主持,联席会议纪要由省环保局签发。

  3.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指定的处室。

  4.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由成员单位确定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组成部门

  省环保局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银监局

  各政策性银行湖北省分行

  国有商业银行湖北省分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省农村信用联社

  附件二:
  湖北省环保信息通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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