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方案》的通知
(鄂环发[2007]3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的精神,巩固扩大全省环保系统“三查一加强”成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进一步推进“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推进“四个专项治理”工程,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强我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同时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省局决定从8月20日开始对我省重点行业和企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现将《2007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检查组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日
2007年湖北省专项行动工作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的精神,巩固扩大全省环保系统“三查一加强”成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进一步推进“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推进“四个专项治理”工程,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强我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同时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省局决定对我省重点行业和企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的重点:
1.长江、汉江沿线、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以及涉及饮用水源地相关企业,主要关注水污染方面的问题;特别要注意企业是否有恶意违法的行为,如暗管偷排、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项目未批先建等;
2.工业园区,注意是否有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和“三同时”不落实等环境违法问题。
3.2006年以来群众投诉的企业;
4.2006年以来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总局批转涉及的企业;
(二)检查范围包括全省以下行业和企业:
1.各地化工、造纸、火电、水泥、污水处理厂、涉铅企业、尾矿库企业、其他国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