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6年湖北省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鄂环发[2007]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文明办、民政局、建设局: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鄂环发[2003]97号)和湖北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省级绿色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绿创办[2006]1号)精神,各地以创建“绿色社区”为载体,广泛开展“保护环境,和谐家园”的主题活动,在改善社区环境基础设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引导公众参与,倡导生态文明观念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经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的认真核查和实地抽查评估,决定授予武汉市青山区钢都花园绿景苑社区等12个单位为湖北省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社区(小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全省各社区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和谐湖北,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