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环发[2006]5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环发[2006]116号)要求,省环保局已成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技术顾问组,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近期启动了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工作。为使本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壤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关系到人类健康,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把防治土壤污染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新时期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我省是农业大省,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事关重大,而摸清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加强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和确保环保工作政令畅通等方面充分认识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把这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保证我省土壤调查方案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组建土壤调查工作专班,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开展土壤调查信息报送、采样测试、数据整理、成果分析等工作。我省《实施方案》已发至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及环境监测站,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提出本辖区土壤污染重点调查区域及范围。

  三、严格技术要求,加强质量管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专门制定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样品采集与分析测试技术规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技术规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等技术规定。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本次调查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已经举办了一期技术培训班,今后还将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各地要充分发挥监测站的技术优势,抽调技术过硬和责任心强的技术骨干开展调查工作,严格质量保证,同时加强对调查中各个环节的督查,在布点采样和分析检测中严格执行技术规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