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环境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环境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鄂环发[2006]2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教育局(教委):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增强广大环保、教育工作者参与环保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深化我省公民的环境教育,推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鄂环发[2005]80号文件《关于推荐全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各地逐级评选推荐,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核,决定表彰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等33个先进单位、韩琴等52名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发挥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使环境教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倡导生态文明,构建和谐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湖北省环境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名单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湖北省教育厅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湖北省环境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名单:

  省 直(2个)

  华中师大第一附属中学

  水果湖二小

  武汉市(5个)

  武汉市教育局

  崇仁路小学

  江汉区教育局科技电教站

  武昌区环保局

  大兴路小学

  黄 石(3个)

  黄石市环保局

  有色小学

  民主街小学

  襄 樊(3个)

  襄樊市教育局

  宜城市环保局

  谷城县教育局

  十 堰(2个)

  十堰市环保局

  十堰第一中学

  荆 州(1个)

  黄歇口中心小学

  宜 昌(3个)

  宜昌市环保局

  宜昌实验小学

  夷陵中学

  荆 门(2个)

  海慧中学

  京山小学

  鄂 州(2个)

  鄂州实验中学

  新民街小学

  黄 冈(4个)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