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鄂环发[2006]2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护群众饮水安全,是今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省局于今年6月就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明确了具体要求(鄂环办[2006]53号)。为检查各地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建设、管理与保护情况,省局拟定于8月份派出饮用水源保护调查组,对全省服务人口在20万以上的31个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06年8月16日至30日,具体时间由各小组定。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划定、建设与管理情况,看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划定,护栏、界桩和警示牌等是否设立,饮用水源环境信息是否公布;
2、检查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看是否达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
3、检查饮用水源地取水情况,看取水点数量、取水规模、取水供应方式和服务人口等有关情况是否清楚;
4、检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企业及建设项目的清查情况,看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数量、污染特征因子以及环境违法情况是否清楚;
5、检查影响饮用水源地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整治情况,看一级保护区内直接排污口、与供水安全无关的项目及建筑物、码头、畜禽养殖场、垃圾堆放场和网箱养殖等污染源是否全部清除;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整治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三、检查分工
全省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共分4个小组进行,分组情况如下:
(一)第一小组
组长:汪新华
成员:污控处、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监测站各1人
检查地点及饮用水源地(9个):武汉市(汉江国棉水厂水源地、汉江宗关水厂宗关水源地、汉江琴断口水厂水源地、汉江白鹤嘴水厂水源地、长江汉口堤角水厂水源地、长江余家头水厂水源地、长江武昌平湖门水厂水源、长江白沙洲水厂水源地)、黄石市(长江凉亭山水厂水源地)
(二)第二小组
组长:孟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