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的通报
(鄂环发[2006]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认真落实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松花江污染事件”作出的重要指示,我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及要求,于2005年12月2日至22日集中力量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排查活动。现将排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查工作情况
全省排查工作历时20天,省、市、县三级基本做到了同步部署,同步排查,同步整治。目前,全省环境隐患信息库基本建立,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基本完成,环境安全监管及应急指挥系统初步形成。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把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作为当前环保部门的首要任务,组建工作专班,联合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省局率先组成八个督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集中七天时间对全省15个地市的重点污染源、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和放射源单位进行了抽查,及时掌握各地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武汉、宜昌等地接到排查通知后,紧急动员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市重点污染源、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放射源监管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基本摸清了当地环境安全隐患。襄樊、荆州等地把学习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局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排查前期工作的重头戏,组织召开局党组会、环境监察工作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增强抓好环境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黄石、黄冈等地在抓好环境隐患排查、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同时,能正确处理好环境安全工作与年终总结考评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了排查工作与年终考评“两不误”。
(二)积极行动,认真排查。整个排查工作,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371人次,排查企业2458家,其中省级排查重点企业45家,市县两级排查重点企业2413家。排查活动中,全省各地按照省局“五查五看”的排查要求,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全力抓好排查工作。黄石市在排查工作中,不等不靠,主动协调城管、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联合对危化品、危险废弃物及放射源进行了清查,检查企业239家,其中纳入重点监管单位115家,下达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十堰、孝感等地派出的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要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及受检企业交接意见,明确整治要求及时限,确保了当地环境整治任务逾期完成。潜江市把放射源监管作为排查工作的重点,对全市16枚放射源规范了申报登记和审批手续,做到了数量清楚,账物卡相符。神农架林区还结合自身实际,将排查工作延伸到饮用水源地保护、油库和液化气站监管等方面,共查出污染隐患12处,为预防环境事故提供了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