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环发[2006]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在环保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的通知》(环发[2005]155号)要求,结合我省环保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贯彻
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在环境保护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五年规划(2005年-2009年)》,在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省环保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在环保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五年规划,重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全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效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逐步完善我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完善我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要符合
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环境保护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