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局关于表彰2004年度环境监察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鄂环发[2005]3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2004年5月,我局与各地环境监察机构签订了2004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责任状。各地十分重视,不畏困难,勇于创新,积极开展现场执法,不断加强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认真组织环保专项行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为鼓励先进,努力开创环境监察工作的新局面,我局决定授予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等5个单位“2004年度环境监察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省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切实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为促进我省环境质量改善,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