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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印发《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3、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问题。尤其是造纸和黄姜加工以及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违规建设与结构性污染问题。

  4、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有悖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干扰、阻挠环境执法的“土政策”。

  三、工作安排

  根据鄂环发[2005]49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局)<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新闻报道分四个阶段进行,确保“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宣传报道。

  1、召开全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行动安排)。请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记者参加。

  2、召开严查行动新闻发布会。向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等12家全省新闻单位通报本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准备情况,就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召开的有关会议等工作动态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声势。

  3、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首批挂牌督办六大环境违法案件所涉及的14家企业名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的宣传报道。

  1、召开新闻发布会。

  一是发布全省2004年环境状况公报;

  二是省环保局负责人就有关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三是公布专项行动进展以及初步检查情况;

  四是公布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2、举办湖北资源与循环经济论坛暨环境友好企业环保先进个人颁奖大会。通过湖北电视台、湖北经视、卫视频道向全国播出。在各大报刊上宣传环保先进,表扬一批通过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树立一批好的典型。

  3、举行保护水资源为重点的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展。

  4、开展12369环保热线的宣传。邀请新闻单位对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问题进行现场纪实追踪报道。

  5、开办《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专报》,每周通报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全面整顿阶段的宣传报道。

  1、召开全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全面通报严查进展。确定每月暗访一批、公布一批、督办一批违法企业。

  2、有关新闻单位随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组,对重点挂牌督办的问题进行现场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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