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数据上报与汇总
(1)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通过调查系统专用平台(网址同上),完成辖区数据的审核校正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湖北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办公室(本次调查软件的审核、汇总权限设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各级调查机构可通过软件打印辖区汇总信息);
(2)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办公室技术组对各省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分类统计;而省级对市州;市州直接对调查对象。
4.报告编制
(1)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在对辖区数据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撰写本辖区2004年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2)省调查办组织编制“2004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公报”,报国家。
5.发布、总结与表彰
三部门联合召开调查工作总结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对调查组织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
(三)保障措施
1.机构与人员
为搞好本次调查,各地需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调查组织实施工作,并依据实际情况,建立调查工作网络,抽调有一定组织能力并熟悉调查业务的人员参加。
2.经费保障
各地应将此次调查列为重点专项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经费预算,结合各地实际,妥善解决好资金问题,以保障辖区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手段配备
本次调查的数据采集与汇总、上报统一使用专用网络平台进行,各地应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4.数据的质量保证
(1)省调查办在数据采集前将组织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调查工作人员的进行集中培训,逐一讲解调查内容、指标。
(2)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在数据采集前组织被调查对象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逐一讲解调查内容、指标及相关要求。
(3)填报单位在填报前应先在网上进行注册,经辖区调查机构确认后正式填报。
(4)调查表必须按照填报指南和各表的填写说明填报有关数据。
(5)各级调查机构在上报数据前需进行严格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①数据的唯一性审核
应确保一个填报单位上报一套报表,禁止同一单位信息的重复上报、不完整数据上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