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统计局有关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
组 长: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 袁道凌处长
副组长: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 副处长 蔡 铂
湖北省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处 调研员 王吉平
成 员: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规划财务处 兰国桢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
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李首训调研员
副主任:湖北省发改委环资处助理调研员 张纪文
湖北省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处助理调研员 陈云清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室 宋国强主任
办公室下成立技术组,设在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中,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
八、调查实施
(一)实施方法
1.以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为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
2.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发展和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统计局等部门共同成立辖区调查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辖区调查工作。
3.被调查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受行业、部门、隶属关系限制,一律参加各自所在区域的调查统计。
(二)实施流程
1.启动与准备
(1)印发调查文件、布署、安排整个调查工作;
(2)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根据调查工作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调查网络,落实经费、人员和手段;
(3)省环保局将在近期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人员培训,各地此后召开调查会议,启动调查工作,开展培训。
2.数据采集与审核
(1)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通过调查网络进行摸底,筛选确定调查名单;
(2)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将调查文件转发至辖区内被调查单位,按要求组织企业填报,填报方式采用网上递交(网址:www.hbdc2004.cn)并同时打印(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
(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对辖区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对填报数据不全或数据不实的组织重新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