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为一次性、全面调查。
三、调查范围
湖北省境内所有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
四、调查对象
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从业单位,即涉及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含兼业单位),包括环保产品的生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环境保护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洁净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等。统计调查的对象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
本次调查限定为国有和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即全部国有和环保产业年销售(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对于规模以下企业,由于企业分散,调查难度大,其经济总量所占比重较小,暂不列入本次调查范围。
(一)环境保护产品:指用于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设备、材料和药剂、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包括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回收利用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防护设备、污染治理专用药剂和材料、环境监测仪器等。
(二)资源综合利用:指对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的加工处理,以及利用废弃物生产的各种产品。主要包括: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半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三)环境保护服务:指为环境保护提供的相关服务活动。包括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环境监测服务、环境信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服务、环境工程设计服务等。
(四)洁净技术产品:指洁净生产技术与设备、高效能源开发与节能的技术及设备、生态产品等。
五、调查内容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环境保护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四)环境服务情况
(五)洁净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六、调查基准时间
除有特殊说明外,调查基准时间为2004年。时点指标的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
七、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