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系统防震防灾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系统防震防灾工作的通知
(宁建(办)字[2008]28号)


各市县建设局、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被困群众和受伤群众的救治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全力组织恢复受损的基础设施,维护社会秩序正常运行。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全国大局出发,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对支援四川地区抗震减灾和我区防震防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切实做好我区防震防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防震防灾意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防震防灾意识,了解掌握防震防灾知识,并在一定范围内做好家属、亲友及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这次四川汶川县发生地震灾害的情况,应从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各级党报等有公信力的媒体获取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政府发布的公告、通告等,不要听信谣言,更不能传播谣言。

  二、进一步做好防震防灾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立足超前防范,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和职能,督促建设系统有关单位尽快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努力做到有备无患。建设厅成立抗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建设系统防震防灾工作的指导协调、应急预案制定、演练、防范等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修定完善应急预案,认真抓好危旧房屋、大型公共建筑的安全监控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客运交通、风景名胜及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工作,特别要抓好“塞上农民新居”新村示范点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和城市住宅建设中的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施工中高空作业、塔机作业和建筑边坡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安全防范检查、督查工作,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次生灾害事故和安全事故。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和调整,严禁在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带、水库下游、滞洪区内建设居民小区和重要工业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要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管理,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确保城乡人民住房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