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局关于表彰首批“湖北省环境友好企业”的决定
(鄂环发[2005]26号)
为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我省企业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之路,我局决定从2005年起,开展评选“湖北省环境友好企业”活动,表彰一批长期重视环保工作、对环境友好负责并且环保业绩十分突出的企业。今年3月以来,经企业自愿申报和武汉、黄石、宜昌、荆州、鄂州等地环保部门推荐,我局按照《湖北省环境友好企业评选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场验收和公示。经研究,现决定授予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湖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宜昌国营388厂、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股份黄石涂镀板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黄石)有限公司、湖北活力美洁时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湖北省环境友好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