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省排污费的工作整体上完成较好,据各地上报的排污费征收统计报表显示,全省共征收排污费2.32亿元,较2003年有所增长。其中完成较好的有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鄂州市,较差的有仙桃市、潜江市。
四、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
2004年各地在积极推进全省100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同时,也推进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综合医院以及传染病医院、钢铁、电解铝和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电力企业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试点等工作。目前全省完成了60家重点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建设。在100家以外,各地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各自制定了一些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其中完成较好的有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荆门市等,较差的有黄冈市、恩施州、潜江市、天门市等。
五、标准化建设工作
各地环境监察队伍的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方面均在积极推进,但整体情况并不太好。目前我省共有环境监察机构126个,但进行了标准化达标验收的单位只有14家,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仅为11%,距国家要求的40%还有很大距离。主要问题为经费严重不足,使得我省环境监察队伍的基础建设一直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做的较好的地方有宜昌市共有7家完成验收;黄石市和襄樊市各完成2家验收;武汉市、荆门市、十堰市各1家。
六、关于信息化及行风建设工作
各地均强化了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目前全省基本均已开通12369举报热线(孝感市、神农架林区未开通),并制定了相应的运行和管理制度且均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各地均能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和投诉,环境污染投诉的处理率为100%;积极的调解环境污染纠纷,纠纷调解率为92%,均得到了明显提高。这些均树立起了环境监察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各地环境监察机构都在加强行风和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环境监察系统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系统“六不准”的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学习、有记录,该上墙的都进行了张榜公示。全省没有出现违规及被处罚的情况。
七、关于政务月报填报工作
2004年我省制定了环境监察政务月报上报制度,这项工作得到了各地的积极配合,为我们掌握全省环境监察工作的进展情况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这项日常工作在今后还要继续进行下去,各地还要进一步给予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