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2004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2004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检查情况的通报
(鄂环发[2005]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全省2004年环保专项行动情况和环境监察工作责任状的目标责任,省环保局于2005年1月对各地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由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从有关环境监察支队抽调熟悉环境监察的人员,成立了三个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抽查部分企业的基础上,对各地2004年环境监察目标责任状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考核,并对照评分细则予以评分。

  在本次考评中各地得分均在80分以上,其中90分以上的有9家。排名前八位的是:黄石、武汉、荆门、宜昌、襄樊、十堰、鄂州、咸宁。

  二、各地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各地对2004年专项行动十分重视,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并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下发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组织好本地的专项行动。通过周密部署、统筹任务,督办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工作。严肃查处、公布了一批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41487人次,检查企业14760家次,立案查处693家,261家作为重点挂牌督办企业,截止去年11月份已结案204家,成效显著。

  在2004年环保专项行动中,绝大部分市(州)能够及时上报相关表格。其中完成较好的有荆门市、黄石市、宜昌市、神农架林区。

  三、全省排污申报登记、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

  2004年各地能认真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我省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程序征收排污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收费公示制度。各地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核定工作的同时,还按要求建立了企业排污状况卡,建立了企业排污台帐。按时完成了电力行业、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钢铁、电解铝、水泥和造纸等重点行业的排污申报核定和征收工作。黄石、黄冈等地开展了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