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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保障措施

  (一)省环保局拟举办一期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为我省环保部门和试点企业培养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骨干。各市、州环保局也要大力宣传清洁生产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使社会各界、企业领导充分认识到实施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把清洁生产作为改善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提高生存力和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二)省环保局委托省环保产业协会组织相关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师队伍,协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好审核工作。各地环保部门也应积极为试点企业提供服务,加强督促,确保企业顺利实施审核并将审核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省环保局。

  (三)省环保局将加强同试点企业和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联系,对各地试点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及时了解试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试点中的有关问题。

  清洁生产审核是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主要手段,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为我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作准备,进而全面推进我省清洁生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附: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推荐表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
  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推荐表

企业名称(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主要

产品

主要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和排放量

企业

承诺

本单位愿意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按时完成试点审核任务,接受省环保局组织的验收。

              年   月  日(盖章)

市州环保局负责试点工作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Email

市州环

保局推

荐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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