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鄂环[2002]1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
现将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2]7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湖北省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并贯彻执行。
放射源在我省工业、农业、医疗、科研和教育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全省现有放射源用户355家,放射源2609枚,总活度约65万居里。为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放射事故,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各地环保、卫生、公安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开展整治,于9月30日前完成检查整改工作。10月20日前,各市环保部门负责汇总本地专项整治工作资料,并写出总结报告,与同级卫生、公安部门会签后报送省环保局、省卫生厅和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