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期间医疗废水和垃圾监管力度的通知
(鄂环发[2003]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今年四月以来,我局连续转发了国家环保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和《
关于在防治“非典”期间加大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监管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要求各地加强对“非典”专诊医院医疗废水和垃圾的监管力度,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各地环保局对此非常重视,行动迅速,分别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报告制度,制定了“非典”时期值班应急的有关规定,派出了大量的环境监察人员深入“非典”医院执法检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超过了10000人次,检查医院500多家,其中重点检查“非典”专诊医院87家。在这次行动中,武汉、襄樊、十堰、黄石、宜昌、荆州等市反应迅速,检查全面,处理及时;一些地市能密切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协调配合,帮医院出主意,想办法,出现问题互相协商,不扯皮,不推诿,顾大局,识大体,树立了良好的环保形象,确保全省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和无害化处理,杜绝二次污染,防止交叉感染,为防治“非典”做出了贡献。
经过对全省“非典”专诊医院的医疗废水和垃圾的处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医院都能按要求进行处理处置,但也有少数医院重视不够,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医院的医疗废水经处理后不达标排放,如襄樊谷城人民医院、南漳人民医院、十堰房县人民医院等。二是一些医院的废水处理设施未按规定正常运行,如襄樊市传染病医院、枣阳人民医院、孝感市中心医院等。三是少数医院没有废水处理设施,如黄梅县刘佐医院等。四是一些医院垃圾未经处理,擅自排放,甚至让环卫工人当生活垃圾运走,有的医院就在野外用汽油焚烧,无组织地排放,如十堰房县人民医院、十堰东汽公司黄龙疗养院、竹山人民医院潘口病区等,这些都不符合要求。
为了切实做好“非典”的防治工作,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松懈,严加防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废水和垃圾的监管力度,确保万无一失,积极主动地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