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4.7月份进行全面整改阶段。集中评议后,各单位要针对群众和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章立制,进行认真整改。在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行风评完成后,8月份省行评办公室将组织行评代表对省环保局进行行风评议,9月下旬,对被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留观”、“留评”单位进行再次测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环保系统行风评议的领导,省环保局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家志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纪洪盛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监察室),文松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四、几点要求

  行风评议总的要求是: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面向社会,注重实效。

  1.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认识行风评议工作是动员群众参政议政,对政府及其部门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措施。搞好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搞好行风评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要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市、州、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环保部门要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6月份以前将所属环保部门的行风评议搞完。各被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行评工作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切实把所在单位和部门的行业作风建设抓出成效。要加强调研,及时研究解决行风评议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行风评议的正常进行。

  各级环保部门在行风评议中要力求做到:“四个坚持”、“四个结合”、“三个贯彻始终”。四个坚持是:坚持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个结合是:要与整改及领导干部的考核、使用紧密结合,要与职业道德建设、社会服务承诺、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以及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要与日常纠风工作紧密结合,要与条块管理与行业管理紧密结合;三个贯彻始终是:群众参与要贯彻始终,思想教育要贯彻始终,自查自纠要贯彻始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