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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关于颁发《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的通知


  3、其他场所应在可燃物较多和人员较集中的部位设喷头。

  4、采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的最大净高度不应大于6m。

  5、老式砖木结构居民楼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销商店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其他场所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采用标准响应喷头。

  (二)设计基本参数

  1、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火灾危险等级按中危险级确定,其基本参数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K值

喷水强度

(L/m2*min)

喷头工作压力

(MPa)

单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m2

80

6

0.1

10

115

6

0.05

13



  2、采用K系数为115的快速响应喷头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喷头的工作压力低于0.05MPa时,可根据喷头流量适当减小喷头间距和单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以满足喷头强度的要求,但不得低于0.025MPa。

  3、采用快速响应喷头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作用面积分别应达到下列要求:

  3.1老式居民住宅根据设置喷头的最大单元的作用面积确定,但不宜小于4个喷头的作用面积;

  3.2其他建筑根据设置喷头的最大单元的作用面积确定,但系统的最大作用面积不应大于80m2,最小作用面积不应小于4个喷头的作用面积。

  4、采用快速响应喷头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持续喷水时间可为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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