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气发[1998]4号 沪消(防)[1998]18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的雷雨季节又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排除防雷设施上存在的隐患,防止和减少雷击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针对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今年防雷设施安全检测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防雷安全的思想认识,随着本市建(构)筑物规模的不断扩大、电气设备使用广泛,客观对防雷设施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防雷设施从设计、施工检测上不同程度存在管理薄弱,技术滞后的问题,应引起各方重视,特别是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要树立防雷安全意识,积极改进和完善防雷技术措施,使防雷设施真正起到防御雷击事故的发生。
二、要认真实施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各单位应立即对本单位防雷设施逐一进行登记,并于三月底申报检测。要整理管理好防雷设施的设计、施工、检测和遭雷击情况等档案材料,提供防雷专业检测单位查阅,以有利于检测的准确性。
三、要加强对新建工程防雷系统的检测管理。对一类防雷等级的建筑工程防雷设施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召集有关部门和市避雷检测站(联系电话:64385359)对防雷系统作专题论证,以提高防雷工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防止新建工程硬件设施留下不可弥补的,防雷安全隐患。在防雷工程的施工中,可根据工程进展状况对隐蔽工程作分阶段检测。工程竣工,应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验收。
四、要注意建筑屋面电气设备的防直击雷措施。目前不少建筑上加装有空调、通讯、照明、天线等设备、这些设备大多不在建筑原有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内。高出屋面的设备遭受雷击是极可能将雷电波引入室内造成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事故。因此屋面加装各种设备时必须采取相应有效的防直击雷措施和防雷电波侵入的过电压保护措施。
五、要制定完善防雷检测规程,提高检测工作质量。各防雷专业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防雷技术规范和职责范围进行检测,严格技术保障措施,要注意检测防雷系统的完整性,保证装置不被随意改变、损坏。可燃物品露天堆物等火灾危险大的场所,其防雷保护范围要按照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滚球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