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水泥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9〕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梅州市水泥产业发展规划(2009年修订本)》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梅州市水泥产业发展规划
(2009年修订本)
一、修订背景
2007年我市委托广东省水泥工业协会制订了《梅州市水泥产业发展规划》。该《规划》在指导我市调整优化水泥产业结构,做强做大水泥产业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省有关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调整变化,加大了落后产能的退出力度;梅州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石灰石资源丰富,落后水泥产能比重过高(达71%),亟需大力提高新型干法水泥比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以塔牌为龙头,以蕉岭为基地,打造年产熟料2000万吨广东水泥生产基地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因此,有必要对我市的水泥产业发展规划作重新修编。
(一)是适应国家、省水泥产业政策调整变化的需要。
从结构调整政策来看,今后国家和省将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5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加快淘汰现有立窑以及其它落后工艺,禁止新建、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和湿法窑水泥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石灰石矿山资源保证,规范设计,合理开采,提高资源利用率;严格水泥项目用地预审、环境评价和生产许可证管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水泥使用、资源开采和环保监督的管理,推进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此外,省环保局粤环函〔2008〕1216号文件明确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凡本地区未编制水泥工业发展规划以及规划环评未经审查,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暂缓受理该区域单个水泥熟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批;对未纳入本地区水泥工业发展规划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将不受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从省的规划布局来看,省根据各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市场需求、资源分布和交通运输条件,未来广东省的水泥工业将以粤北(清远、韶关)、粤西(云浮、肇庆山区)、粤东(梅州、惠州山区、河源)三大基地为发展重点。同时,要配合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加快水泥工业由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向经济欠发达的东西北山区转移,促进全省经济的均衡发展。粤东地区(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市)的石灰石资源主要分布在梅州市、河源市和惠州市山区,已详查资源量占全省总量的19.3%。该地区应进一步加强资源地质勘探工作,加快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的建设,尽快形成“粤东水泥生产基地”,有计划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010年“粤东水泥生产基地”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到1800万吨左右,占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25.70%;2015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到2500万吨左右,占全省比重24.99%,全省落后水泥产能基本全部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