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涉外管理科
办理我市邀请外国人来访审批事项;负责办理我市邀请外国人来访邀请函电和签证通知函电的审发工作;办理市领导干部对外交往事宜;负责同自治区各外事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和指导各县(市)外事业务工作;监督、检查我市因公出国人员对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处理上述人员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协调全市外事和组织实施重大涉外活动计划,负责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和来梧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以及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接待市委、市政府邀请来梧的港、澳、台地区知名人事,参与重大外事活动的接待工作。协同各部门处理政治涉外事项;办理市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协调市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和学校对外国专家、教师和留学生进行管理;会审全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起草重要性外事会议文件及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电文工作。
指导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对涉外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做好市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工作。
负责我市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县以及友好基层单位活动;接待与我市建立友好关系的外国来访团组;组织、协调和督促我市与外国的友好城市之间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友好交流,并主管我市与外国的友好城市之间互派留学生、进修生、实习人员工作;办理市领导人从友协、友城渠道出访事宜。
负责梧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国宾、党宾及重要外宾的礼宾接待工作;监督、检查礼宾接待、友城交流活动中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处理上述活动中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切文件和业务的翻译工作。
(三)出国(境)审批科
受理处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批及厅级干部因公出国(赴港澳)的上报审核事项。到自治区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领事认证和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办并领取签证手续;接待公务来梧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领事官员和外国记者;负责外国驻梧有关办事机构的管理和交往,处理有关涉外业务;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协调全市的有关涉外活动;负责同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业务联系。
(四)侨务科
负责国内侨情的调查和有关政策研究,负责承办与侨务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监督检查侨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提供国内侨务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落实各项侨务政策;指导县(市)区开展归侨、侨眷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协助办理华侨、华人捐赠工作;研究侨汇工作的有关问题;协助搞好华侨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及侨务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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