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政发[20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梧州市外事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1〕151号)和《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梧发〔2001〕48号)的精神,保留梧州市外事办公室,原市侨务办公室并入外事办公室,在外事办公室挂市侨务办公室牌子。梧州市外事办公室是主管外事、侨务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和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和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负责处理政治性涉外事项。
  (一)协调梧州市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研究、会签各部门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上呈报告;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二)负责组织接待到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负责外国有关部门驻本市办事机构的管理和交往,统筹办理市领导人的对外交往、出访事宜;指导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
  (三)负责县处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批及正副厅级干部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核和上报事项;为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办理护照(通行证)和申办外国签证手续;办理前来梧州市访问的外国人士的邀请和签证通知函电。
  (四)管理我市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县以及友好基层单位的活动;代管梧州市人民友好协会。
  (五)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外事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审全市的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负责市外事干部的短期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