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新闻出版局(梧州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新闻出版局(梧州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政发[2001]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新闻出版局(梧州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梧州市新闻出版局(梧州市版权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1〕151号)和《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梧发〔2001〕48号),保留梧州市新闻出版局(梧州市版权局)。梧州市新闻出版局(梧州市版权局)是梧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的工作部门。在著作权管理方面,以梧州市版权局名义对内对外单独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加强职能
  1.对图书零售、出租、投递审批工作;
  2.对非法出版物认定工作。
  3.根据国家2001年8月2日公布施行的《印刷业管理条例》,各级新闻出版部门依法对包装装潢印刷业实行管理。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的职能调整,梧州市新闻出版局(梧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梧州市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梧州市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年度计划、宏观调控目标,并指导实施。
  (三)贯彻自治区对新闻出版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有关经济性宏观调节措施,参与拟订我市相应的政策办法。
  (四)协调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我市的报纸、期刊以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复制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以上这类单位的申办资格初审。
  (五)依规章审批全市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许可证(零售、出租项目)。负责书报刊市场的出版物售(租)前审查。查处违禁出版物。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违反书报刊管理法规和违反电子出版物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管理梧州市内的书报刊市场和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梧州市新华书店。负责我市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的设立初审申报。
  (六)依规章审核梧州市特定书报刊印刷企业的资格,对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实行监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