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归口管理梧州市防震工作办公室,依法规核准新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
  (十三)归口管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主管全市专利工作。
  (十四)负责梧州市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五)负责梧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科技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梧州市科学技术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及科技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制订;负责科技宣传;负责科技志及科技年报的编辑;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和指导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及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出国政审、劳动工资与统计、教育、普法、人事档案;负责局系统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
  负责科技经费的财务管理、监督;组织实施科技投入、科研条件保障、科技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方案和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物资、科研技术装备规划和计划;编制本系统及科研院所基建计划;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和科研院所的国有资产。
  (二)综合管理科
  组织实施各项科技发展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协调配置科技经费,发布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我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及协助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全市国家级、自治区级的各类科技项目,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设立科研机构,负责全市科研机构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科技政策、科技立法、科技管理方面调查研究工作;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组织科技统计工作。
  制定科技兴市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就科技兴市的实施过程,做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和提供决策意见。
  承担梧州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在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方面进行目标考核。
  (三)技术交流科
  贯彻国家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技术市场发展规划;宏观管理和调控全市技术市场工作;负责监督技术合同法的实施,负责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核准;负责技术中介机构资格证和技术经纪人资格证的核准;负责我市民营科技企业资格的审核;负责我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确认的审核;负责我市技术贸易机构资格的审核;负责我市科技企业资格的审核;协调管理全市技术市场机构、民营科技型企业;协调科技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和管理重大技术交流交易活动;参与技术合同仲裁的管理;做好技术市场统计工作,指导科技信息咨询业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