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机构、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市政府网络管理中心、市政府招待所、市第一幼儿园、市第二幼儿园、市文化中心、市机关通讯站等下属单位,以及自治区部门与市双重领导的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梧州管理处。
(十四)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市长办公室(督查室)
负责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处理和督办市长、市政府文电、信函、批示;起草和整理市长一般性会议讲话稿、调研报告;负责市长碰头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负责县(市)、区长碰头会议的会务安排,以及县(市)、区长碰头会议(对应业务专题)的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负责办理编委办、人事、监察、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负责办理政府领导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间的文电和有关工作联系;负责对自治区政府、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市政府领导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反馈;负责对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文电办理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编发《梧州政务督查》。
(二)综合科
负责起草和整理市长重要会议讲话稿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市政府重要文稿和文件的审核或起草;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以及市政府召开的其他一些重要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协助做好县(市)、区长碰头会议会务安排;撰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向有关刊物提供综合性文稿。
(三)第一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分管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协助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县(市)、区长碰头会议(对应业务专题)的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处理和督办分管副市长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经贸、财税、国资、金融、保险、安全生产、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并处理有关文电。
(四)第二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分管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协助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县(市)、区长碰头会议(对应业务专题)的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处理和督办分管副市长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公安、司法、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劳动、民政、旅游、保密、信访、法制、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残联、妇儿工委、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负责与部队、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自治区驻梧新闻机构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并处理有关文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