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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经贸流通科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经贸流通和外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结构调整的目标及其对策建议。编制全市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计划及进出口计划。编制粮食、食用油、棉花等重要商品流转及储备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家、自治区及市储备商品的收储、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提出市储备设施项目、经贸流通项目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组织、协调、管理储备设施、经贸流通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管理经贸流通项目库。商有关部门编制除工业产品外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划并提出年度调控措施。组织实施粮食、食糖、棉花、天然橡胶、羊毛、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审核上报重要农产品进口配额。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总规模和投向。研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拟订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预警工作。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的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境外参股购股的重要项目。审查上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管理对外招商项目库。审核中外合资、合作公司的成立。
  (六)能源交通科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邮电通信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制订能源、交通、邮电通信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提出能源、交通、邮电通信行业建设项目、布局和投资计划。负责能源及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方式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的发展计划和规划。提出节能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参与电网电价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全市能源交通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管理能源交通项目库,做好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监督工作。
  (七)工业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工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建议。组织拟订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国家指令性的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负责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以及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编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工业性试验项目建设计划。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提出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信息产业及其行业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重点工业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管理工业发展项目库。建立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一般项目的备案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地方企业债券发行计划。
  (八)农村经济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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