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东晖等三个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通知
(梧政发[20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梧发〔2001〕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梧州市东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梧州市东旭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上三个公司均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梧州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总体方案》(试行)的规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