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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26.高中阶段教育要扩大规模,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要正确处理好重点建设示范高中与发展一般高中的关系,发展普通高中与发展职业高中的关系,发展高中教育与发展义务教育的关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发展高等教育的关系,保证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十五”期间,全市普高新生以年均递增15%的速度增加,每万人在校高中生数增加到110人左右(其中市区要增加到220人左右),到2005年前力争市城郊区及县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08年,力争30%以上的乡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力争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05年争取6所普通高中建设成为全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改革,既要举办以升学预备教育为主、升学与就业预备教育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又要举办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综合高中。搞好完全中学的高、初中分离。淡化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界限,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横向沟通和校际交流,探索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逐步形成多种办学形式并存、资源共享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
  27.多种形式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学前教育。农村以发展学前一年教育为主,城市、县镇和有条件的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探索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办好村级完全小学幼儿班。逐步实现乡乡办中心幼儿园、村村办幼儿班的目标。
  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28.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桂发〔1999〕29号),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应当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9.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健全德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并贯穿于教育全过程。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调整和充实德育内容,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坚决克服德育内容成人化、简单化和违背认知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相脱节的倾向,把知识传授与行为养成结合起来,要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小学要从行为习惯养成入手,重点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并联系实际进行热爱家乡、热爱集体以及社会、生活常识教育。初中加强国情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品格修养。高中阶段注意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本观点教育。对中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要坚持以思想品德课、政治思想课、法制教育课为主渠道的德育工作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小学要以生动活泼的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为主,中学要加强社会实践环节。各中小学校要设置多种服务岗位,让更多学生得到实践锻炼的机会。要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区建设规划。进一步建设好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并免费向学生开放。充分发挥我市素质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健全素质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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