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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机构变动部门资产调配使用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机构变动部门资产调配使用的通知
(梧政发[2002]11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直机关机构变动部门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理的通知》(梧发〔2001〕45号)精神和机构变动部门的工作条件及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直机关机构变动部门的资产作如下调配使用,请认真执行。
  一、新筹建部门的资产划入
  (一)市企业工作委员会设在新兴二路龙山里8-5号原医化局办公大楼,面积553平方米,共3层。原医化局现有的小轿车1辆划入使用;电脑2台、打印机和复印机各1台、空调机5台及家具、电话机等设施划入使用;原贸易局小轿车1辆划入使用。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在富民一路8号原机电局办公楼,面积663平方米。原机电局的电脑1台、电视机3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2台、空调 15台、家具及电话机等设施划入使用;原体改委股权证中心(已划属国资办管理)面包车1辆划入使用。
  (三)市东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在大南路35号原贸易局办公楼,建筑面积约4288平方米,共4层,其中的4楼以及现有的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空调20台、家具2套等划入使用;原国资局电脑1台划入使用;口岸办小轿车1辆划入使用。
  (四)市东旭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在大中路21号原纺织公司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856平方米,共9层,其中的5楼以及原纺织公司现有的全部办公设施以及面包车1辆划入使用;原规划局小车1辆划入使用。
  (五)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在北环路88号2楼原国资局办公室,建筑面积约460平方米,除财政局国资科自用的电脑2台、打印机1台以及市东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划入使用的电脑1台外,其余电脑等办公设施全部划入使用;原国资局小车2辆划入使用。
  二、合并部门资产的调配
  (一)原建设局的资产划入建规委。原规划局的7辆小车划出2辆,分别调配给市政管理局、市东旭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使用;其余小车及办公设备划入建规委。
  (二)原房产局、园林局资产划入市政管理局使用。
  (三)原土地局、地矿局资产划入国土资源局使用。
  (四)经贸委除原有的车辆及办公设备外,原体改委小车1辆及办公设备划入经贸委使用;口岸办的办公设备划入经贸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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